关于评选复旦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发布者:黄丹妮发布时间:2021-09-10浏览次数:294

关于评选复旦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心理委员工作,总结心理委员工作经验,挖掘心理委员先进典型,提高心理委员的工作热情,强化心理委员队伍的凝聚力,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即日起举办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完成心理委员相关培训,达到学时要求,且于20209月至20216月期间在岗班级心理委员(包括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均可推荐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关心同学和班集体,热爱心理委员工作和班级同学心理互助工作,认真配合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各项工作,积极接受学生朋辈成长联盟的指导、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成效显著,在同学中有较大的影响力。特别鼓励疫情期间在班级、学校的心理健康工作方面有特色工作成果或者有较大贡献者参加评选。

三、评选流程

1、院系推荐

请各院系单位根据心理委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遴选,推荐1-2名符合条件的心理委员,填写推荐表,于917日(周五)前,将盖章后的纸质版推荐表交至邯郸校区叶耀珍楼603室,其他校区可快递至: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叶耀珍楼603室,周子涵,55664655。同时将电子版以Word文档(文件名以“院系+姓名+优秀心委推荐表”命名)形式作为附件发送至xinlizx@fudan.edu.cn,联系人:周子涵,电话:55664655

2、中心评审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于930日前组织评审小组对院系推荐候选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复旦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心理委员”荣誉称号获得者名单,并于本学期心理委员大会时进行表彰和颁奖。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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