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研究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
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新生要求入学考试成绩优秀,老生要求2022-2023学年的成绩优良或2022-2023学年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报刊上发表科研成果。
超出学制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具备研究生港澳台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奖学金等级及奖励标准
博士生特等30000元/人,一等15000元/人,二等10000元/人,三等7000元/人;
硕士生特等20000元/人,一等10000元/人,二等7000元/人,三等5000元/人。
三、评定程序
1.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拟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请于10月12日(周四)12:00开始登录网上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研究生奖学金学生网上申请操作指南(港澳台学生奖学金)》(附件1)。申请表填写具体要求见附件3。学生网上申请截止时间由所在单位根据工作进度确定并通知到学生,最晚不迟于10月16日(周一)24:00。不按期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奖学金申请资格。
2.培养单位进行初评和推荐排序
各培养单位对申报参评研究生港澳台奖学金的同学进行初评,推荐参加学校终审的港澳或台湾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港澳或台湾研究生人数的60%,并对推荐终审的学生进行推荐排序。经单位初评获得奖学金推荐资格者,须由单位进行网上审核,单位层面具体操作见附件《研究生奖学金院系网上审核操作指南(港澳台学生奖学金)》(附件2)。
请注意:“培养单位推荐等级”不得高于“个人申请等级”。
3.材料提交
10月17日(周二)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工部(邯郸校区袁成英楼210室)。
纸质材料包括:①XX单位2023年度港澳台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4)(盖党委章);②奖学金申请表(系统导出,一式两份,按汇总表顺序排列);③成绩单(老生提供成绩单,新生可提供入学成绩单或相关成绩证明);④科研成果(仅提供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科研成果,请以见刊(published)时间为准,并附论文封面或首页、获奖证明复印件等相关个人材料,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科研成果不计入评审参考。)。
电子材料:XX单位2023年度港澳台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发送至ygbjz@fudan.edu.cn。
对申报材料中造假的获奖学生,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联系人: 沙巴海提 65643994
附件:
发放材料1-1:研究生奖学金学生网上申请操作指南(港澳台学生奖学金).pdf
发放材料1-2:研究生奖学金院系网上审核操作指南(港澳台学生奖学金).pdf
发放材料1-4:XX单位2023年度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x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