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124 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媛媛发布时间:2017-04-08浏览次数:1717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高校辅导员

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培训规划(20132017)》(教党〔20139号)对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教育部决定在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性质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含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下达的2017年博士生招生总规模和国家计划之内(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不得挪作他用。

二、招录要求

1.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向本地区高校广泛宣传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辅导员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积极组织推荐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善于科研创新并有志于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校优秀辅导员和学生工作骨干报考,并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各招生单位(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其他有关高校)所在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对招生单位录取人员的比例结构进行把关,原则上招生单位本校生源不能超过其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2. 各招生单位要根据高校辅导员培养目标,确定相应的考核内容、方式和办法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确保命题、制卷、保管以及考试现场管理、评卷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维护专项计划的良好声誉。

3. 各招生单位要加强复试工作,由招生单位及其所在省级教育工作部门、所在学校共同组织复试。要组织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三人以上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的培养要求、高校辅导员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考察高校辅导员的综合素质,结合考生考试成绩与工作实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并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招生人数在6人以上的招生单位,原则上应有1个以上的名额招录边远欠发达地区和未设立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省份的生源。

4.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博士生(具体招生计划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为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其中,各招生单位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11(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附件:1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2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

3. 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61031


                   附件1

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

  

                   单位:人

单位

有关学科

马克思主义理论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公共管理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中国人民大学

3

3

北京师范大学

9

7

1

1

南开大学

6

6

天津师范大学

5

2

3

河北师范大学

3

3

辽宁大学

3

3

东北师范大学

9

9

哈尔滨师范大学

5

5

复旦大学

5

5

南京师范大学

7

5

1

1

江苏大学

3

3

浙江大学

7

4

2

1

合肥工业大学

3

3

安徽师范大学

4

4

福建师范大学

5

4

1

山东大学

7

4

3

郑州大学

4

4

单位

有关学科

马克思主义理论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公共管理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应用心理学

武汉大学

9

9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

2

华中师范大学

5

5

中南大学

4

2

2

华南师范大学

4

4

广西师范大学

5

5

西南大学

7

6

1

西南交通大学

4

4

陕西师范大学

5

5

西北师范大学

5

4

1

大连海事大学

2

2

湘潭大学

2

2

贵州师范大学

2

2

中国矿业大学

2

2

江西师范大学

2

2

新疆师范大学

2

2

合计

150


                             附件2

  

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

  

姓名

  

  

性别

  

照片

政治面貌

  

出生日期


工作学校

  

工作院系(部门)


民族


身份证号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毕业学校

  

最后学位


最后学历


毕业专业

  

毕业日期


从事学生工作年限


所带班级

和学生数


邮寄地址及电话

  

获奖情况:

  

工作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工作学校人事部门推荐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职能处室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2017年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序号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中国人民大学

刘新楠

010-62513732

2

北京师范大学

牛小游

010-58805164

3

南开大学

东俊艳

022-85358713

4

天津师范大学

李帅

022-23540063

5

河北师范大学

杨彦辉

0311-80789598

6

辽宁大学

张波

024-62202530

7

东北师范大学

武昕

0431-85099039

8

哈尔滨师范大学

于蕾

0451-88060189

9

复旦大学

蔡春

021-65643040

10

南京师范大学

王娟

025-85891733

11

江苏大学

周正嵩

0511-88780086

12

浙江大学

林静

0571-88273323

13

合肥工业大学

吕顺

0551-62901228

14

安徽师范大学

汤小宾

0553-5910531

15

福建师范大学

陈新星

0591-22868289

16

山东大学

马加名

0531-88366713

17

郑州大学

薛建龙

0371-67781116

18

武汉大学

高裕

027-68752007

19

中国地质大学
(武汉)

王蕾

027-67885070

20

华中师范大学

王贤磊

027-67863469

21

中南大学

李玲芝

0731-88876628

22

华南师范大学

张兵

020-85211312

23

广西师范大学

唐文红


0773-5846408

24

西南大学

谢忱

023-68367494

25

西南交通大学

邹洋

028-66367129

26

陕西师范大学

任红星

13572935548

27

西北师范大学

左利平

0931-7971247

28

大连海事大学

曲建武

0411-84723215

29

湘潭大学

杨红梅

0731-58292051

30

贵州师范大学

梁虹

0851-86741579

31

中国矿业大学

李志峰

0516-83590195

32

江西师范大学

刘明

0791-88120510

33

新疆师范大学

吴卫东

0991-4112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