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负责人:
根据《复旦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工作室项目资助经费由工作室依据研究目标和活动设计提出申请。现启动2017年工作室项目申报,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中辅导员工作职责内容。项目要紧扣时代脉搏,围绕我校2017年研究生工作要点,贴近研究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富于创造性,具有示范意义。申报项目以一年为周期。
三、项目管理
对于申报项目,研工部统一组织评审,进行立项。6月提交中期汇报。12月提交结项报告。未提交上一年结项报告的工作室暂不考虑予以申请新的项目。
四、经费管理
项目一经立项,先行下拨50%经费。中期汇报通过后,下拨30%经费。项目结项后,第二年初下拨剩余20%经费。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暂行)》。
五、申报方式
请填写《2017年复旦大学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项目申报表》(见附表),电子版于3月24日(周五)17:00前发送到fdygb@fudan.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 2017年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第一批立项项目.xlsx
附件2 2017年研究生辅导员工作室第二批立项项目.xlsx